砖墙应高出室外地面60毫米,低于室内地面设置连续的水平防潮层。如果相邻室内地板之间存在高度差,则应在高度差处的墙体侧面增加防潮层;高湿度房间的外墙内侧应设置防潮层。当内墙面有防水、防潮、防污要求时,墙裙应设置在使用要求的高度。建筑电气设计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部门同意,合同中没有初步设计协议的,方案设计批准后可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的要求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首先,我们必须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和提供的设计资料,必要时,我们还必须了解电气设备的使用。建设工程竣工后是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以满足建设单位需求为最根本目的的设计;本设计为图纸表达的混凝土泵管,施工单位需要建设工程实体。由于电气设备使用的能量和信息来自不同的市政设施系统,在开始概念设计时,应考虑能量和信息输入的可能性以及具体措施。“安全用电”是建筑设计中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因此,在设计中很有必要考虑各种安全的电力设施,同时要保证建筑电气设计的内容完全符合电气法规和规程。建筑电气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自身密不可分,并与其他“系统”交叉。建筑电气设备的泵管设计必须与建筑相协调,混凝土泵管应按建筑形式布置,不影响结构安全,在结构安全范围内允许“穿墙入户”。照明及电源(强电系统):包括照明、供配电、建筑设备控制防雷、接地等设备。这部分的照明、供配电、防雷和接地都是传统的设计容量。
随着建筑现代化的提高和建筑向高空发展,对建筑设备的控制要求越来越高,控制内容也越来越复杂。通信及自动控制(弱电系统):包括电话、广播、电视、空调自动控制、计算机网络、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机电设备自动控制等系统。其中,电话、广播和电视是传统的设计内容,计算机网络和各种自动控制系统是新的内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建设工程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正确选择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设计说明中注明图集的名称。在重新使用其他项目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纸的条件和内容,并进行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当设计合同对文件深度有其他要求时,文件深度应同时满足设计合同的要求。民用建筑工程应分为三个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部门同意,合同中没有初步设计协议的,经批准后可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